供款期限至8月31日 社保呼吁尽快缴纳并多使用电子渠道

23.08.2022  01:46

  截至8月19日,约有9,000名雇主仍未为雇员缴纳社会保障制度2022年第二季度强制性供款,约佔整体需缴纳雇主的36%。社会保障基金呼吁雇主及居民多採用电子渠道缴纳供款或使用预约服务。

  由于早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关系,2022年第二季度供款缴纳期限延至8月31日。按法律规定,雇主须在限期内为其本地长工雇员缴纳供款,倘逾期缴款须支付迟延利息及罚款。如有聘用外地雇员,须同时缴纳外地雇员聘用费。

  使用电子申报服务的雇主,如本地长工雇员当季任职情况没有变动,或在期限内已进行雇员任职情况申报,可使用指定银行的网上银行、自动柜员机或中银e道等电子渠道缴纳供款及外聘费;未开通电子申报服务而当季雇员任职情况无变动的雇主,则可持凭单编号透过指定银行柜枱及部分电子渠道、市政署辖下各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等缴款,长工供款及外聘费的凭单资讯可透过社保新推出的网上平台查询( https://eservice.fss.gov.mo/Employer/cpa/Stmt2022Q2?culture=zh-hant );其他雇主则可到社保基金各服务点缴款。

  而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可凭澳门居民身份证编号,经贴有社保标籤的自助服务机、指定银行柜枱及电子渠道、市政署辖下市民服务中心及分站等缴纳供款。逾期缴纳者,除非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两个月内(即10月31日或之前)加上迟延利息进行缴纳,否则不得补交。

  社保基金呼吁雇主及任意性制度受益人尽量採用电子化渠道缴款,如需前往各服务点,亦建议使用预约及远程取筹服务。欲了解更多相关资讯,可浏览社保基金网站 www.fss.gov.mo 或于办公时间致电28532850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