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传媒查询渔翁街项目的回覆
23.03.2018 06:41
本文来源: 土地公务运输局
就该幅土地的批给合同修改事宜,经第9/2010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宣告无效的第13/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与第6/2018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的主要内容如下(详情可参阅相关批示内容):
第13/2006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 | 第6/2018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 |
由1座6层高的楼裙及其上建有2座均为26层高的塔楼组成(合共32层) | 由1座6层高的楼裙及其上建有2座楼高均为13层的塔楼组成(合共19层) |
建筑面积:住宅39,953平方米 商业1,174平方米 停车场16,371平方米 室外范围2,208平方米 | 建筑面积:住宅21,253平方米 商业1,279平方米 停车场15,574平方米 |
有关溢价金方面,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经公布于一九九六年六月五日第二十三期《澳门政府公报》第二组的第72/SATOP/96号批示所规定。现透过第6/2018号运输工务司司长批示公布有关修改土地批给合同后,项目总建筑面积较原有批示少,根据法律规定无须再额外缴纳溢价金。
本文来源: 土地公务运输局
23.03.2018 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