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可到“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办理民署各类年度准照续期申请

08.02.2017  19:34

民政总署已于本年1月份开始向获发出辖下各类年度准照的人士开展续期工作,准照持有人应于2月份内完成办理续期手续,另外,获豁免年度准照费用的人士,亦须在期限内为准照续期。逾期申请者,根据第109/2005号行政长官批示,须缴交相应之附加费用,或甚至因为准照逾期失效而导致须终止获准进行的活动;民政总署呼吁各准照持有人应于结束期限前(即2月份内)尽早办理。

在办理续期期间,各类准照持有人或其代表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地下A区的民政服务专区办理以下类别准照之续期手续:

零售活家禽场所准照

零售宠物场所准照

零售新鲜、冰鲜或急冻肉类场所准照

零售蔬菜场所准照

零售渔获场所准照

竞赛动物准照

其他动物的准照-马

街市临时流动摊位年度准照

小贩准照

宣传及广告物品准照

车辆上的广告准照

长期占用公地准照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此外,公众亦可选择到民政总署辖下的服务中心办理。市民如欲查询更多有关民政总署的资讯,请于办公时间内致电“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845 1515,或民政总署市民服务热线2833 7676查询,亦可浏览“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网页 www.csraem.gov.mo 或民政总署网页 www.iacm.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