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拟修订《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场所的发牌规章》以增加消费者购买选择 

20.06.2015  00:33

  为扩展鲜活食品零售市场,令食品价格更具竞争力创设条件,民政总署拟修改《有关零售肉类、渔获、禽鸟和蔬菜场所的发牌规章》第二条所指的“覆盖範围”,撤销澳门半岛内街市服务半径範围的限制,向符合食品安全及卫生条件之店铺发出售卖鲜鱼和鲜肉牌照,增加消费者的购买渠道,从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随着本澳社会的迅速发展,市民的生活模式亦产生变化,因此需要有不同的鲜活食品供应方式,以满足尤其是轮班工作人士购买食材的诉求。倘取消半径範围的限制,容许澳门半岛街市服务半径範围内的店铺售卖鲜鱼和鲜肉,将可扩展销售渠道,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方便不同上下班时间的各行业市民购买鲜活食品,同时相信能有助带动食品价格更具竞争性。对於申请出售鲜活食品之场所,其卫生及设施须符合既定之条件,方可获民署发出相关之鲜活食品牌照。现时已经有街外店铺持有民署发出之鲜肉牌照,并受到民署严格之监管。

特区政府一直致力维护本澳的食品安全,鲜活食品从运送到销售各环节都有严格的卫生要求,以保障卫生及质量,倘发现违反法例的情况,相关业者除了将受相应的处罚外,其经营许可亦可能被取消;另外,特区政府亦会从源头方面着手,严厉打击有组织走私肉类活动,透过设立专项的搜集情报机制,对走私活动趋势进行风险评估并作出相应的行动部署。

民署早前邀请街市各商会及社团代表举行会议,听取业界代表的意见。会议於六月十二日中午在民署卫生监督部礼堂举行,出席者包括澳门融合堂鲜肉行总商会、澳门鲜鱼行总会、澳门家禽业商会、澳门佑汉街市菜贩联谊会及澳门市贩互助会的代表,而民署代表则有管理委员会委员吴秀虹、卫生监督部田纪洋部长等。期间,各业界代表提出多方面的意见,对取消街市服务半径範围内不发鲜鱼和鲜肉牌照的规定持保留态度,并担忧倘开放规定,政府将较难对食物卫生及货物来源方面进行监管,以及对街市经营者的生计造成影响。民署强调在收集各方意见後会作平衡考虑,在维护广大居民消费者的权益前提下,开展有关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