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谘询委员会召开特别会议

16.01.2017  10:01

民政总署谘询委员会日前召开特别会议,讨论《动物防疫及兽医法》谘询文本,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交流讨论。

会议于一月十日下午三时在民政总署大楼礼堂举行,由谘询委员会主席司徒民义主持,出席委员包括何敬麟、柯清煌、杨景开、莫子铭、黎胜锳、卢伟乐、马志兴、唐坚燊、胡景光、陈自成、陈家良、何观伦、罗锦焜、Antnio Rossano de Jesus Monteiro、刘佐春及秘书长卢德全。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副主席罗永德、委员马锦强、梁冠峰、麦俭明、吴秀虹及相关部门主管列席会议。

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表示《动物保护法》于去年生效,民署逐步就关于动物的法规作出完善,是次内容为对动物防疫、与动物相关营业场所及兽医的监管作出规范,以填补现时对有关内容的不足。随后,民署动物检疫监管处人员透过简报介绍《动物防疫及兽医法》谘询文本,内容包括:订定动物传染病名录以及动物传染病之通报、扑灭、监管及预防措施,建立和维护本澳动物卫生的水平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设立执业兽医注册及监管制度,并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及人员配置等作出规范,以促进兽医专业的良好发展;亦订定宠物繁殖、售卖及寄养机构的注册及监管制度,完善本澳的动物防疫工作,保障人类及动物之生命与健康。

谘询委员普遍认同设立相关监管制度的必要性,并踊跃提问和发表意见,内容包括:执业兽医资格的规范及要求、兽医持续教育进修制度的订定及可操作性、培训和吸引更多兽医专业人才的计划、动物药品的管理、动物诊疗机构的设施及服务规范、对繁殖动物的规限及保障、动物诊疗及宠物营业场所准照的发出及监管力度及其设施的标准规格、不同违规情况的处罚条款等。

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义感谢谘询委员积极提出问题和建设性的宝贵意见,即时与相关部门主管一一作出回应,并会认真研究及充分考虑各谘询委员提出的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