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警与民署揭地下食品工场

18.03.2016  11:18

民政总署食安中心于三月十六日接获治安警察局通报,在突击巡查路环九澳高顶马路近蝴蝶谷附近土地时,发现一地下食品工场,及于上址查获若干名涉嫌过界工作人士。食安中心在接报后随即联同经济局展开调查及跟进,发现涉事场所卫生情况恶劣,即时采取预防及控制措施,禁止场所经营运作,并销毁该场所生产的食品及备用食材。

该地下食品工场地点隐蔽,以多个大型货柜集装箱及铁皮拼合而成,作为生产贮存食品的空间及工寮,主要生产饭盒销售给路凼城一带的建筑工人食用。食安中心在涉事场所抽取食品样本进行检测,就现场环境所见,卫生情况恶劣,巡查人员在食品处理作业空间中发现囓齿类动物(老鼠)粪便及活动痕迹,判断该场所不具备生产食品的卫生条件。故此,食安中心即时采取预防及控制措施,销毁现场所制备的食物及备用食材,禁止场所经营运作。与此同时,涉事地下食品工场存放多达十多罐筒装石油气,民署已就货柜屋之存放、贮存燃料安全性,以及土地业权等问题通报土地工务运输局及燃料安全委员会跟进处理。

民署食安中心将继续跟进事件,就上述个案,如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须停止运作之预防及控制措施命令继续营运,民署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跟进处理,若有关行为违反《食品安全法》而构成加重违令罪,最高可被判处两年徒刑或科处二百四十日罚金。食安中心呼吁食品生产经营者须遵守法律,切勿存有侥幸心态,若涉及违规行为将依法惩处。另外,亦提醒工地负责人、工程判头等选用可靠的膳食供应商,留意食品安全与卫生情况,共同保障工友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