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局应邀到镜平学校学生会普法 

27.04.2016  14:16

法务局向来重视和致力於普法教育工作,尤其在青少年普法方面,每年均为本澳中小学生举办普法讲座,去年就举办了三百五十六场,合共约一万八千名学生参与。中小学普法讲座设有不同法律专题,包括《基本法》、青少年日常生活法律、青少年与犯罪等,针对不同年龄层进行宣讲。

除了恒常的学校普法讲座外,法务局今年亦应镜平学校之邀,到该校举行“学生会骨干成员法律培训讲座”,以《基本法》及青少年相关法律为题,透过讨论和互动环节,深化学生会骨干成员的“爱国爱澳”教育,增加青少年对其切身相关法律的了解。

是次培训讲座举行了两场,第一场於四月十六日在镜平学校小礼堂举行。参与者为镜平学校中学部学生会骨干及高一、高二级骨干成员,由法务局法律人员蒋永恒先生主讲,内容包括《基本法》在澳门特区的地位、“一国两制”、“澳人治澳”和高度自治的含义、《基本法》与居民生活的种种关联、澳门特区的政治体制,以及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选举法等。

第二场於四月二十三日在法务局举行,法务局法律人员林强俊先生为学生讲解了与青少年日常生活有关的法律知识、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分别、违反法律的後果、常见的青少年犯罪等内容。

法务局希望藉着是次培训活动让学生会骨干成员对法律有更深入的认识,扩阔学生对澳门法律制度的视野和思考。学校如欲安排有关讲座,可致电法务局法律推广及公共关系厅温小姐查询,电话:8795-7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