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调查一宗户外广告涉嫌侵商标权 中介人自行拆除 

16.01.2015  12:09

  澳门海关近期接获市民举报,指位於北区关闸一带有广告公司在该区户外悬挂之大型广告中,内容有涉嫌侵权的商标图案,该商标图案未经权利人的同意而展示在广告中,怀疑有侵权的违法行为,遂向海关作出举报。海关知识产权厅监检处接报後展开调查,初步调查发现涉案海报内容与博彩广告有关,部分图案商标在澳门经济局商标注册登记,形状及设计内容极为相似,涉嫌违反了第九七/九九/M号《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法令。海关遂邀请有关涉事公司负责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者、业主会代表、中介人及委托代理人等协助调查,并即时与该等负责人士进行笔录,搜集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有否涉及刑事违法行为。期间,广告委托负责人派员自行清拆相关的巨型广告,使到涉嫌侵权事件没有进一步的恶化。

海关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日收到举报,随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视察,在北区近关闸住宅区一带发现多幅巨型广告展示於大厦外墙,且内容涉嫌侵犯受保护的商标图案。海关知识产权厅监检处执法人员,前往举报所指巨型广告展示住宅大厦屋宇管理有限公司了解相关事宜。在调查初期,相关屋宇管理员采取消极态度,对有关巨型广告事宜支吾以对,使海关侦查员的前期调查增加困难。及後,联系上大厦业主会有关主要负责人,并经某立法议员的协助下,海关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细心向各相关人士详述该等户外巨型广告除涉嫌触犯多项本澳行政法规外,因其中一幅广告顶端展示的金色轮船方向盘、绶带、波浪形綫或带,均与已注册受保护的商标形状及设计内容极为相似,於该屋宇外墙展示怀疑侵权的商标图案,相关涉事人并亦有可能构成刑事违法犯罪行为。

海关在续後的调查搜证中,进一步邀请大厦管理者,及相关广告委托代理负责人到海关总部调查。调查期间,有人承认收取广告公司支付金钱,租借大厦外墙作展示广告之用,而广告公司负责人解释该广告内容为外地人设计,及委托其公司用於澳门展示及宣传,大厦管理者及广告公司均不清楚广告内容有涉嫌侵权的违法行为,经海关人员的解释,相关涉事人员表现亦充分配合调查。同时,该广告委托负责人已於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在该区自行清拆相关的巨型广告,使到涉嫌侵权事件没有进一步的恶化,但海关人员仍会在该区进行监察,联络相关合法商标权利人,有否授权该商标作广告用途,以跟进是否涉及违反了第九七/九九/M号《工业产权法律制度》法令的情况,及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由於近期澳门北区关闸一带出现大量巨幅广告及一些不法垃圾短讯,滋扰附近居民及出入境旅客,海关发现有不法商人涉嫌利用他人已注册登记的受保护商标图案,甚至带有高知名度的国际品牌,用作广告招徕商机,迷惑民心,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以为该公司已经向相关权利人确认合法使用该等商标品牌,澳门海关作为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部门,在保护知识产权範围内,监察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制造的产品生产程式、工业活动和工商业场所,根据保护知识产权的法例,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已注册受保护商标或相似之商标,按情节轻重,分属刑事或行政违法行为。海关在调查该宗案件时,若发现有违法行为或涉及其他政府权限实体的管辖权,海关均会依法进行处理及追究相关责任人。

海关知识产权厅作为刑事警察机关,在侦查涉嫌违法案件时定必慎重其事,依法执法,在维护法纪、保护市民的同时,并尽量减少对相关人士造成不便或疑虑。海关侦查人员将贯彻社区警务的理念,运用警务和沟通技巧,深入社区,向市民宣传和推广普法工作;在查案时公正、真诚地向涉事人询问有关情况,而相关人士亦应与执法人员合作,把问题或罪案止於萌芽状态。是次案件某立法议员亦起着桥梁作用,使警民关系加速融和,达到共同防罪灭罪之功效。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八五三)二八九六 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