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刊登公报 

11.04.2018  13:13

廉政专员张永春根据《廉政公署组织法》的规定,於今年3月向行政长官崔世安递交《2017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报告今日(4月11日)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

在2017年第六届立法会选举过程中,廉署认真履行打击贿选的职责,积极展开廉洁选举的宣传工作,选举期间实地巡查聚餐、会庆、旅游等活动超过5000次,对活动中可能发生的贿选行为起到有效的预防和震慑效果。与往届立法会选举相比,此次选举直选的参选组别最多,竞争也更为激烈,但是从廉署收到的举报数据和监察执法情况来看,疑似贿选及其他选举违法情况已较往届有所改善,社会各界的廉洁选举意识不断增强,选举文化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廉洁的方向迈进。报告就如何完善选举期间举办福利活动申报制度等内容提出了建议。

2017年终审法院对前检察长何超明的贪腐案件进行了审理,廉署的调查人员出庭作证,依法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法院最终的有罪判决彰显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社会公义。廉署去年侦破的刑事案件中,有的涉及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巨额诈骗,还有多宗涉及政府部门审批“重大投资移民”、资助项目及公共服务等程序中的伪造文件及诈骗公帑的犯罪行为,当中反映出部门的审批程序不严谨、查核机制不健全,需要特区政府及各个公共部门高度重视。

廉署在2017年先後公布了《关於文化局以取得劳务方式聘请工作人员的调查报告》及《关於气象局颱风预报程序及内部管理的调查报告》,对於调查报告所揭示的问题,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文化局和气象局的相关领导亦先後被依法提起纪律程序。廉署认为相关的事件反映出部分公共部门领导“依法行政”的意识尚有待加强,“科学决策”的能力尚有待提高。此外,特区政府应检讨有关公职人员纪律处分的法律规定,及早完善领导及主管人员的问责制度,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

廉政专员张永春在报告的“前言”中指出,虽然澳门与内地的社会环境和法律制度不同,但是内地在反腐败领域展示的坚定决心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必然会对澳门的长治久安起到深远的影响。廉署作为特区专责反贪的部门,将会积极借鉴内地反腐败工作的成功经验,严格履行反贪及行政申诉的法定职责,致力完善澳门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报告总结了2017年廉署在立法会选举、反贪、行政申诉、宣传教育、对外交流与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同时还收录了廉署侦办处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及行政申诉个案的案情摘要。《2017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全文,可参阅《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或登入廉署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