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公开谘询 两月内多渠道广纳公众意见 

23.05.2016  20:12

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於5月23至7月22日进行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公开谘询工作,期间将透过多渠道及不同形式宣传谘询文本及收集公众意见。

旅游局今(23日)於旅游活动中心举行记者招待会,介绍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公开谘询工作的安排及宣传计划。旅游局局长文绮华、副局长谢庆茜及程卫东等出席。

公众谘询会及交流会

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公开谘询为期两个月,旅游局将安排公众谘询会及交流会。两场公众谘询会分别在5月28日及6月11日在旅游活动中心二楼举行,两场交流会分别在6月18日及7月9日举行,对象为业界及团体,谘询期内亦有专场向相关的谘询委员会收集意见。

此外,公众亦可透过邮寄、电话、传真、电邮或网站向旅游局反映意见或者亲临递交书面意见。旅游局地址: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2楼;电话:2831 5566;传真:2837 2446;电邮:[email protected];专题网站:http://masterplan.macaotourism.gov.mo。

欢迎索阅谘询文本

谘询文本除可在专题网站http://masterplan.macaotourism.gov.mo下载外,亦可在以下地点索取:位於澳门宋玉生广场335-341号获多利大厦12楼的旅游局办公地点;设於议事亭前地利斯大厦、外港客运码头、关闸、澳门国际机场、氹仔临时客运码头的旅游局旅客询问处;位於黑沙环新街52号的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位於水坑尾街188-198号方圆广场二楼的政府资讯中心;各公共图书馆。

多途径宣传推广

谘询期内,旅游局将透过各个宣传途径推广有关信息及谘询文本,让公众了解谘询项目的推行。宣传途径包括电视宣传片、电台广播、专题网站、微信、报章广告、户外横额、街道横额、灯柱旗、巴士车身、海报、小册子及户外路展等。多场路展将在议事亭前地、氹仔花城公园侧空地(近成都街)、佑汉街市公园、塔石广场、三盏灯休憩区及友谊广场举行,现场以展板形式介绍《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谘询文本的内容,并附以图片及文字说明向公众展示。

总体规划分三阶段推进

澳门特区政府旅游局於2015年开展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研究与编制,目的是对澳门旅游业进行全面的规划,为澳门旅游业未来15年的发展奠定基础及方向;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五年发展规划草案文本》(2016 – 2020)目标的指导下制定。

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资料收集作现况分析及编制"初步规划方案"、第二阶段为编制"深化规划方案"及公开谘询、第三阶段为制定"最终规划方案"。

旅游局於2015年11月已完成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第一阶段工作,并编制"初步规划方案"。现时进入公开谘询的第二阶段工作,在收集公众意见後,将透过在规划研究中使用、采纳或进一步阐释。第三阶段的工作将於今年9月开展,修正及完成"最终规划方案",预计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的"最终规划方案"於2017年中出台。

旅游局於2015年初就「提供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从整体层面提出短、中、长期旅游业发展计划,以制订一套全面的澳门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澳门旅游业持续发展,配合特区政府建设"世界旅游休閒中心"的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