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检察院就欧文龙案为特区追回8,000多万港元

15.12.2014  16:13

   在香港等境外司法、执法机关的配合下,检察院继2009年成功追回前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及其亲属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存放在香港多个银行帐户,合共约3.6亿港元的不法存款後;近期,检察院再成功追回欧文龙在香港馀下的8,000多万港元的不法资产,并已於本月五日全数存入澳门特区的帐户。

  前澳门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因实施受贿、清洗黑钱和财产来源不明等犯罪,於2008年1月被终审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8年半并充公相关不法资产。

  在特区政府和检察院的努力下,本地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依照现行法律,采取各种可行方法,对欧文龙分散於境外的不法资产展开了冻结及追讨工作。尽管相关工作获得境外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的支持和协助,但碍於彼此的法制不同,在执行上仍有不少障碍需加以克服。

  经过多年与香港及境外有关当局的紧密联系和协调,检察院今次再成功追回欧文龙在香港馀下的8,000多万港元的不法资产,有关款项已於本月五日全数存入澳门特区的帐户。特区检察院经过努力履行了自身应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