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公佈

14.02.2022  17:05

为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空间整治、土地使用和利用的条件,并对公共基础设施与公用设施作出合理的综合部署,根据《城市规划法》和《城市规划法施行细则》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特区政府已完成编制《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并透过刊登于2022年2月14日第7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的第7/2022号行政法规《核准〈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公佈,将于明(15)日起生效。

总体规划以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发展定位,为推进澳门与粤港澳大湾区的融合、致力发展产业多元化、保护澳门歷史文化遗产为目标,并以建设“世界旅游休闲中心”与“美丽家园”为城市发展策略主轴编制,总体规划由规划规章、整治规划图和发展条件图组成,将作为编制详细规划的依据,约束并优于详细规划。

特区政府后续将依次开展各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以总体规划作依据,就各规划分区详细订定和规范土地用途、建造条件,以及公共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佈局等。其中,东区-2(即新城A区)正进行详细规划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有序推进其他规划分区的相关工作。

另外,第6/2022号行政法规《土地分类及用途》亦同时公佈,法规细分土地使用类别,订定在城市规划的编制、检讨和修改程序所须遵守的土地分类和用途的准则,为展开详细规划的工作创设条件。

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的资讯,可参阅土地工务运输局的城市规划资讯网专页( https://urbanplanning.dssopt.gov.mo/cn/index01.php )。

  • 土地分类规划图
  • 土地用途规划图
  • 土地工务局正式运作
    根据第14/2022号行政法规,土地工务局将于2022年4月1日正式运作,原土地工务运输局公共建筑厅及基础建设厅负责的工作将转由公共建设局负责,新增机电设施厅,并继续维持城市规划、土地管理、私人工程审批及监察等职能。为配合其运作及相关服务的维持,自4月1日起,土地工务局使用原土地工务运输局的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寄地址等联络资料,而官方网站域名则于同日起更改为www.土地公务运输局
    政府跨部门行动收回被霸国有土地
    为配合日后区内开闢道路的规划,土地公务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