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主要官员、检察长及行政会委员

20.12.2014  20:26

    新华网澳门12月20日电 20日上午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在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举行。在习近平主席监誓下,新任行政长官崔世安和澳门特区政府主要官员先后宣誓就职。随后,由崔世安监誓,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会委员宣誓就职。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澳门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依照基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

    今年是澳门特区行政长官的选举年和特区政府的换届年。7月15日,时任行政长官崔世安宣布参选第四任行政长官。8月31日,崔世安获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高票支持,当选澳门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9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任命崔世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按照程序,崔世安在获中央政府任命后,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澳门特区政府主要官员。11月30日,国务院根据提名,作出了相关任命:

    任命陈海帆(女)为行政法务司司长;任命梁维特为经济财政司司长;任命黄少泽为保安司司长;任命谭俊荣为社会文化司司长;任命罗立文为运输工务司司长;任命张永春为廉政公署廉政专员;任命何永安为审计署审计长;任命马耀权为警察总局局长;任命赖敏华(女)为海关关长;任命叶迅生为检察院检察长。

    澳门特区行政会是协助行政长官决策的机构。12月11日,由行政长官崔世安委任的行政会委员公布,共有11人,他们是陈海帆(女)、梁庆庭、廖泽云、马有礼、欧安利、郑志强、陈明金、何雪卿(女)、黄如楷、林金城、陈泽武。

    行政长官崔世安及上述特区第四届政府主要官员和检察长,以及行政会委员于2014年12月20日开始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