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於对澳门特区政府处理“海一居”事件指责的回应

30.11.2016  03:36

   特区政府一直关注“海一居”小业主的诉求,事件发生後,特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由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及运输工务司组成的工作小组,对这一个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在土地批给宣告失效前後,特区政府本着善意的原则,除了在法律的层面进行论证之外,一直与购买了楼花的人士保持接触和沟通,希望了解其诉求,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依法尽量保护小业主的利益。

  2015年8月13日,土地工务运输局的代表,与李静仪议员及购买了楼花人士的代表会面;2015年10月17日及29日,工务局代表与李静仪、施家伦议员及购买了楼花人士的代表会面,工务局介绍了工程审批的法律规定及流程等方面的情况;2015年12月7日,由行政法务司、经济财政司及运输工务司组成的工作小组召开记者招待会,向社会宣布特区政府对海一居事件的处理决定,并为购买了楼花的人士提供了免费的法律谘询,以及法务局、财政局及工务局的热线电话;2016年4月1日,在行政法院驳回保利达洋行延长“海一居”土地批给及利用期请求後,数十名购买了楼花的人士下午到工务局办事处大堂聚集,工务局代表与其会面;2016年5月11日,在旅游活动中心,法务局、工务局与海一居业主联合会11名代表会面;2016年5月17日,在法务局,行政会、行政长官办公室、法务局及工务局代表,再次与海一居业主联合会代表会面。

  通过上述的会面,特区政府的代表多次清晰向相关代表解释了特区政府的立场,以及可能提供的协助。特区政府愿意继续与购买了楼花人士的代表保持沟通,法务局正安排日内与海一居业主联合会代表再次会面。

  在此,特区政府重申,需要等待司法裁决的结果,并因应司法裁决结果的不同,在现行《土地法》的框架下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承批人败诉,特区政府会在合法的前提下,制定处理方案,在方案中加入对现时已经购买楼花人士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