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凭有理抽奖活动现已开始 设手机登记方便消费者参加 

01.07.2016  15:20

为培养消费者消费後保留发票、收据等凭证的习惯,消费者委员会於7月1日至8月31日举行“存凭有理-2016”活动,消费者在“诚信店”单笔消费金额满50元或以上,就可凭相关消费凭证参加该抽奖活动,该会并在“诚信店”手机应用程式内增设登记平台,方便消费者参与该活动。

连续三年办“存凭有理” 活动

消委会表示,发票、收据等消费凭证是消费者一旦需要行使索偿权时的重要证明资料,为此,该会鼓励消费者消费後应索取与保留消费凭证。消委会於2014年起举办“存凭有理"活动, 2015年参与的“诚信店”商户增加至超过250间;约有2,800人次参加了该活动,起到培养消费者消费後保留发票、收据等凭证习惯之效。

为延续与加强该活动的成效,“存凭有理-2016”活动於7月1日至8月31 日举行,消费者只需在活动举行期间,在拥有2016年“诚信店”优质标志资格的商号进行消费,单笔消费金额满50元或以上,持有关的凭证就可以参加该抽奖活动。

可在“诚信店”手机应用程式内登记

为了进一步方便消费者参与“存凭有理”抽奖活动,消委会今年在“诚信店”手机应用程式内增设登记平台,消费者可以按程式指示进行登记,同时,消费者亦可亲临消委会(高士德大马路26号或黑沙湾新街52号政府综合大楼1楼M区)办理登记手续。

存凭有理-2016”活动的奖品包括头奖2,000元(一名)、二奖1,500元(两名)、三奖1,000元(三名)的现金券,另外,设五十个的安慰奖名额,各获得内含100元消费额的“诚信店”特别版的电子货币。

诚信店”全面参与

消委会邀请所有一千多间“诚信店”商户参与“存凭有理-2016”活动,发挥“诚信店”诚信经营、重视消费者权益的营商之道,该会亦提醒消费者不要忽略个人消费权利,消费後必须索取发票,以及保留凭证至确定满意相关服务与商品,以保障自身权益。

存凭有理-2016”活动登记时间至8月31日,有兴趣参加该活动人士可登入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查阅活动详情及“诚信店”名单。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