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局与珠江水利委员会交流水利事务 

12.05.2016  14:57

海事及水务局日前赴广州与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下称珠江委)举行工作会议,讨论加强双方在澳门及附近水域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机制,并就水资源保护、水质监测和涉水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交换了意见。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束庆鹏欢迎海事及水务局局长黄穗文、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黄蔓荭、土地工务运输局的代表和相关人员一行,双方期望在水利事务方面加强合作。国务院於去年底明确了澳门特区管理水域,为共同加强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合作,确保澳门附近水域及珠江河口的防洪纳潮能力,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促进澳门及珠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水利部与特区政府签署了水利事务的合作安排。为落实“合作安排”,双方於日前举行了第一次工作会议。会议上商定了设立澳门附近水域水利事务管理联合工作小组及联络机制,以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商讨澳门附近水域管理的具体事宜,并设专人负责日常的联络工作。

束庆鹏在会议上表示,珠江委将一如既往地继续做好保障澳门供水安全、珠江河口治理等工作,并会继续与特区政府保持紧密沟通,共同确保澳门附近水域及珠江河口水安全,保护水环境和水生态,共同促进澳门经济繁荣发展。

黄穗文亦表示,澳门特区在供水和水利事务方面一直以来得到了水利部、珠江委的大力支持,澳门水域的划定爲双方合作开创了全新的局面,亦希望未来能继续得到水利部、珠江委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加强澳门附近水域水利管理工作的合作。

会议上双方亦就澳门附近水域的水资源保护及水质监测情况进行了沟通。澳门附近水域的水质监测工作方面,将继续按照现行的方式开展,包括监测的断面、频次、标准和项目等。双方亦商定就监测工作相互提供的协助。

珠江委与海事及水务局未来会就澳门附近水域的水利规划管理、防洪纳潮事务、涉水建设项目管理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当中关於涉水建设项目规模标准的划定方面,双方均认同可以参照国家现有规定和标准,作为不同类别涉水建设项目大中型的划分依据。未来双方会进一步探讨,以便定立明确和具体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