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者办理续期手续 

29.08.2018  00:26

2016/2017及2017/2018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获奖者须於9月1至15日期间透过网上系统办理续期手续。

有关获奖者可於上述期间登入研究生资助发放技术委员会开设的网上系统(https://www.gaes.gov.mo/ctabe/fundonline/awardee.asp)办理续期手续并上载以下资料: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经校方签章的新学年在学证明书、上学年成绩表(适用於学硕连读的硕士学位课程和硕士学位课程获奖者)或附有博士学位课程导师意见的年度学习报告,并须有导师签署(适用於硕博连读的博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课程获奖者)。

如有查询,可致电83969219或83969343与高教办人员联络,或电邮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