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届全澳书画联展”六月五日至八日收件

25.03.2015  12:06

由民政总署及文化局合办的“第三十一届全澳书画联展”将于六月五日至八日(星期五至一)上午十时至下午五时在澳门综艺馆进行收件,欢迎本澳艺术爱好者踊跃参加。

参加者必须为本澳居民,且以个人名义参加。可以同时参加国画(中国绘画素材)、西画(西方绘画素材)及中国书法三个组别,惟每个组别只能提交一件作品,且须为近两年内完成及从未在本澳公开展出的原作品。由于展场所限,作品连框架装裱后尺寸不得超过三点五米高及一点五米阔。

送交作品时,参加者须同时递交报名表格、近照一张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副本。参加者宜对其作品加以适当的包装,以确保运送安全,亦可自行为作品购买保险。主办单位将于评审后,为获奖及入选作品购买保险。所有获奖作品将由主办单位永久收藏。

联展今年继续设各组的“最佳创作”及“新秀奖”,得奖者将获奖金及奖座以资鼓励。同时,主办单位将于“最佳创作”获奖作品中选出“最佳创作特别奖”,得奖者将获邀举办个人展览;而每组的“新秀奖”得奖者亦将获邀举行联展。主办单位将邀请本澳及外地艺术家、画评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日期稍后公布。为了推广本地艺术作品,主办单位将与内地单位合作,在内地展出是次获奖及入选作品。

全澳书画联展自一九八四年举办至今,有九十六位艺术家共一百四十三件作品获奖。不少艺术爱好者每年都参加这项盛事,近年参加者中亦增加了许多新面孔。

报名表格及章程可于民政总署画廊(新马路163号民政总署大楼)、文化康体部(南湾大马路517号南通商业大厦19楼)、澳门艺术博物馆、民署各区服务站、各市民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中心索取,亦可于民署网页 www.iacm.gov.mo 下载。如有查询请致电8988 4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