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管会呼吁候选组别须依法进行宣传 

05.08.2017  05:40



第六届澳门立法会选举禁止宣传期已於8月3日凌晨零时开始。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唐晓峰今(4)日表示,至今收到有候选组别未有依照选管会指引,没有删除一些涉及违规宣传的资讯。选管会再次呼吁,候选组别必须依法进行竞选宣传。

选管会和廉政公署下午合办“立法会选举制度讲解会”,向候选组别讲解《选举法》内的申报义务,并解答候选组别代表的问题,讲解会由唐晓峰和廉政专员张永春主持。

唐晓峰会後接受传媒访问时透露,有2至3个候选组别,未有在禁止宣传期完全删除涉及违规宣传资讯的反映;选管会已通知相关组别,要求对方解释原因,倘选管会未有收到解释或认为解释不合理,便会依法处理。他指出,选管会在本周二已向候选组别代表说明了有可能构成违规宣传的情况,包括能够展示提名委员会或暗示选民支持候选人等资讯,都需要删除。

至於网络宣传是否纳入申报内容,唐晓峰解释,法律没有规範哪一类的竞选宣传活动,但只要内容涉及竞选宣传,便需要依法申报。

张永春向传媒表示,候选人及法人依法进行申报义务,有助市民及传媒协助监察,如发现有疑似贿选行为,可致电举报热线。他又指,至今收到67宗有关选举的投诉,当中包括疑似贿选、其他严重选举犯罪行为,廉署会依法跟进及调查,相信《选举法》第75条-E的特别合作义务的条文,能解决行使调查权时出现的掣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