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贴经纠正不符合规範情况的候选名单总表 

20.07.2017  00:35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於今(19)日就候选名单受托人申请更正不符合规範的情况或存在无被选资格的候选人作出决定,并在公共行政大楼地下的办公设施内张贴相关告示予以公布。

按照告示,直接选举候选人总数由195名减至193名;间接选举并没有任何更改,维持15名候选人。根据《立法会选举法》规定,各候选名单的受托人可於三天内(2017年7月24日下午6时或以前)就上述决定向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提出异议。三天期限过後,如无提出异议或一经对提出的异议作出决定,即透过张贴的告示,公布一份载有全部被接纳的候选名单的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