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就约70多名二等卫生督察培训学员担心结束培训後不能入职一事与学员进行讲解 

13.12.2015  00:06

就约70多名二等卫生督察培训学员担心结束培训後不能入职一事,卫生局非常关注,控烟办及疾控中心联同人力资源厅代表今日(12月12日)召集相关学员进行讲解沟通。事件涉及的卫生督察培训学员分别在去年12月中和今年1月中接受为期一年的培训。经过一年培训,经评核合格者将获聘为二等卫生督察,从事口岸、社区工作和控烟执法等工作。卫生局强调,该两批卫生督察培训学员的培训、评核和入职程序等全部程序必须依法执行。根据第8/2010号法律第六条规定,学员培训成绩名单经认可後公布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再经十个工作天的上诉期,学员便可陆续安排入职。全部程序必须依法执行,不能一蹴而就。如果一切顺利,於2015年12月及2016年1月完成培训课程的两批学员相信可分别於明年一月及二月入职,而其已供的公积金、年资和年假则不会受损。事实上,在整个实习、评核和入职程序当中,卫生局已尽力确保学员的既有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在讲解会中,人力资源厅代表详细解答了学员关心的问题,学员亦清楚相关程序和局方取态,并表示满意。讲解会在融合的气氛当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