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呼吁业界依法销毁水浸污染食品 切勿贩售

21.12.2017  23:25

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自“天鸽"风灾至今,持续巡查各区食品零售商及生产经营场所,重点对可能受水浸污染的食品进行查验,并呼吁食品业界应全面检视场所内的货品,如发现可能存有食安风险之产品应妥善报废处理及销毁,切勿出售、供应受水浸污染或变质的食品,或将报废食品胡乱弃置,以防市民捡拾或误食。

民署食品安全中心曾在恒常巡查期间,发现有商户疑似出售受早前水浸影响以致外包装出现锈蚀的罐头包装食品,如水产食品、婴幼儿奶粉及米糊粉等。中心已即时采取行动,监督涉事商户销毁所有怀疑受污染产品,阻截问题产品流出市面,同时依法对涉事商户提出检控。

食安中心亦提醒食品零售商及供应商,应全面检视库存及货架上的货品,如发现产品曾受水浸污染或包装出现锈蚀而存有食安风险等状况,应妥善报废处理及销毁,如数量较多可寻求民署协助;切勿出售、供应受污染或变质的食品;不应将报废食品胡乱弃置,以防止市民有机会捡拾或误食。

如任何人士继续加工、供应及出售废弃、腐败或变质的食品予他人食用,将触犯《食品安全法》,当局会就相关行为进行检控,若构成违法最高可被罚款六十万元或最高监禁五年。民署呼吁业界及消费者,切勿贩售、接收或购买受污染的食品,如发现有关行为可致电民署食安专线2833 818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