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修改第3/2014号行政法规〈城市规划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17.02.2015  21:01

  鑑於城市规划委员会已经运作一段时间,考虑到实务上的工作配合和落实“精兵简政”的施政理念,需适时调整该委员会的运作方式,为此特区政府制定了《修改第3/2014号行政法规〈城市规划委员会〉》行政法规草案。

草案建议撤销城市规划委员会的秘书处,改为由土地工务运输局负责向委员会提供行政及技术支援。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的编制外合同及散位合同人员,藉合同附注的方式转入土地工务运输局,其职务的法律状况维持不变。

草案建议自公布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