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成半车辆尚未缴纳行车税 交通事务局吁车主尽早缴纳 

01.03.2015  13:17

  本年度车辆使用牌照税(俗称行车税)徵收中,至2月底,仍有6成半超过15万台车辆尚未缴纳相关税费。交通事务局呼吁车主尽早缴纳,以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缴交,造成挤迫,或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罚款;同时提醒车主,在缴纳行车税前,必须先缴清交通违例罚款,否则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提供140多个缴费渠道

2015年度共有233,677台车辆,包括110,095台汽车、123,201台电单车及381台工业机器车,须按照《车辆使用牌照税规章》规定缴纳行车税。为方便车主缴纳税款,交通事务局提供140多个缴费渠道,车主除可於3月31日前,携同车辆登记摺正本前往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专区、财政局大楼及接待中心、邮政总局及部份分局、本澳9间银行多间总行及分行缴交外,亦可於3月18日晚上11时前,登入交通事务局网上电子缴费网站https://epay.dsat.gov.mo办理缴费手续。

根据统计,截至2月26日,有80,865台车辆已缴纳行车税,占整体34.61%,馀下65.39%,即152,812台车辆尚未缴纳。交通事务局再次呼吁车主,尽早为车辆缴纳行车税,避免集中在最後限期缴交造成挤迫,或因延误缴交而被徵收过期利息和罚款。

专区设柜位收违例罚款

此外,局方提醒车主,在缴纳行车税前,应先了解车辆有否违反《道路交通法》并接获罚款通知;根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车辆须缴清有关交通违例罚款才能办理新一年的行车税缴纳手续。为方便市民顺利缴纳税款,治安警察局交通厅3月份,分别在交通事务局马交石、中华广场及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三个服务专区加设缴付罚款的柜位,为尚未清缴属指定的轻微违反及行政违法行为的违法者,提供“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