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调整房屋津贴的金额》法律草案

18.11.2016  16:40

     公务人员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重要资源,为提升公务人员的士气和积极性,近年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一方面开展了职程制度、晋升制度及薪酬制度等公职制度的改革研究,另一方面则不断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关怀措施,如构建投诉处理机制、提供心理辅导服务,以及为较低收入的基层人员提供各项经济补助。

  就津贴补助而言,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於二零一四年调整了数项普遍公务人员均可享受的津贴及补助金额,包括年资奖金、房屋津贴、家庭津贴、结婚津贴、出生津贴及丧葬津贴等,同时,亦将相关津贴的金额改为以薪俸表中的薪俸点100点的百分比计算,使津贴的金额可跟随公务人员薪酬作相应调整。

  根据统计暨普查局於二零一四年四月公布的2012/2013年度住户收支调查显示,一人家庭的双周“住屋及燃料”开支为澳门币2,472元(即每月约澳门币4,944元),倘再加上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消费物价指数中“住屋及燃料”指数的累计升幅(20.95%)推算,估计现时一人家庭“住屋及燃料”开支约为澳门币5,980元,而现时房屋津贴的金额(薪俸点30点,澳门币2,430元)约占相关开支的40.64%。考虑到房屋津贴金额占相关开支少於50%,故有需要作出适当调整,使能减轻公务人员的住屋负担。经综合考虑後,现建议调升房屋津贴至薪俸点40点(澳门币3,240元),调升後的金额约占个人“住屋及燃料”开支的54.18%。因调升房屋津贴而增加的政府开支预算约为每月两千五百万元。

  草案建议自公布翌月之首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