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视察投票地点 

24.04.2017  21:03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4)日视察了新设的投票地点,并检视作出改动的旧场地设施,进行全面的评估及完善,务求让选址达致便利,同时顾及其容量和安全,令选民顺利行使投票权利。

视察的地点包括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综艺馆及一些学校,按照《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以易於到达、容量和安全条件,作为考虑投票地点的主要因素。同时特别照顾长者和伤残人士的需要,尽量提供无障碍设施,力求确保所有选民履行其投票的公民权利及责任。

选管会亦对相关公共机构及学校,在甄选过程及借出场地提供的配合及协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投票地点因应选民人数有所增加

第六届立法会选举将於9月17日举行,截至 2016 年年底,自然人选民数字为 307,020人,与4年前截至 2012 年年底的选民人数(277,153 人)比较,增加 29,867 人(10.78%)。

选管会按照《立法会选举法》的规定,根据选民人数,设立适当数目的投票站,并分配适当数目的具投票资格选民於有关投票站投票。鑑於选民数字的增加,选管会经过研究及讨论,初步确定今届直接选举的投票地点有35个,其中1个投票地点有2个投票站,即共有36个投票站;比上届增多了5个投票地点(6个投票站)。间选方面则有1个投票地点,与上届同样为理工学院,内有5个投票站。

选民被分配所属的投票站,是取决於办理选民登记时的地址。选管会呼吁更改了地址的选民,请於5月31日前透过各区的自助服务机或亲临方式更新地址,以便选管会能够准确寄出投票通知书。

另外,没有更改地址的选民,其投票地点与上届也未必相同,原因是选管会为免太多选民集中於在某个地点投票,影响票站运作,因此计划以选民所报称的住址为基础,对选民的投票地点可能稍作调整。

选管会将会适时公布投票站的运作资讯,以及向每一位选民邮寄投票通知书,让其知悉所被分配的投票站。届时选民亦将可透过网上或电话方式,查核其所属的投票站。

详情请阅览选举网页 http://www.eal.gov.mo,或致电 2891 7917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