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园临时安置中心未符合条件 民署取消实地评估安排

03.10.2018  22:18

民政总署联同土地工务运输局及环境保护局于十月二日下午,到逸园用作安置格力犬的场地进行检视,以确定各项设施符合要求。视察后,民署认为有关设施仍未符合要求,目前未具条件进行实地评估,决定取消于今日(十月三日)迁入部份格力犬的安排。

  逸园用作临时安置格力犬的场所毗邻安老院,可能会影响到院友的生活作息。为履行《动物保护法》赋予的监察职责,进一步评估场所各项设施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民署原计划在初步检视后安排部份格力犬于十月三日迁入以进行实地评估。昨天(十月二日)相关部门到场视察,期间环境保护局就场所采取的噪音及污染防治措施提供技术意见。民署认为有关场所设施仍未符合要求,故决定停止于今日(十月三日)迁入部份格力犬作实地评估。

  民署作为《动物保护法》的执行部门,在作出延长领回期前,已要求逸园须依法设置格力犬安置场所,尤其是环境卫生及噪音方面的要求,且须检视符合要求后才会批准其领回格力犬。倘逸园未能于限期(十月六日)前依照相关权限部门的技术建议作出改善及领回有关格力犬,民署将按《动物保护法》进行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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