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帆:组成立法会选管会已晋最後阶段 

21.01.2017  03:07



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今(20)日表示,政府尽最大努力跟进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组成程序,目前已晋最後阶段,待完成少许行政工作後,按进度选管会将於本月内成立。

陈海帆下午在公开场合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新的《立法会选举法》於去年12月中旬获立法会通过,至同月29日才生效,离2017年不到数天,要即时成立选管会,时间上并不允许,绝非政府不想去做;事实上,有关方面已尽最大努力去跟进相关程序,希望大家可以理解。她强调日後定会按相关时间去组成选管会。在新选举法下,选管会委员增加了一名检察院代表,其组成与以往区别不大。

在回应有关《动物保护法》的问题时,陈海帆表示在动保法的整个立法过程中,当局曾充分与保护动物团体沟通,亦与社会有互动。在相关条文的订定中,大家都理解到,无论是人虐待动物还是其他相关犯罪,以刑法入罪是最後手段,它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才构成刑事罪,当时该条文在社会上是得到共识的,条文从头到尾均符合一贯的刑事立法原则。另外,法律还包括其他行政处罚的手段。

陈海帆指出,是否达至刑事处罚须经过一个检测程序,要视乎验伤的结果,相信有权限的部门会按照法律处理相关的事件。她呼吁市民要有爱心,当决定要饲养动物时,必须充分考虑要善待动物,不能将个人的情绪发洩在动物身上。

她强调,在现阶段而言,若单以一宗个案去推翻一个法律,且该法律的有关条文在立法过程中取得社会共识的情况下,修法属言之尚早,但行政当局会继续审视法律生效後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