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起新增及修订CEPA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 

25.06.2017  16:46

为积极回应业界对 CEPA 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扩阔本澳货物进口内地适用零关税优惠範围,经济局与内地相关部门已完成2017年上半年申请零关税产品的原产地标准磋商。自2017年7月1日起,新增27项产品的原产地标准,包括食品及饮品(蜂胶、调味香料、乾椰子肉、花生酱、葡萄汽酒、可可粉等)、植物蜡、宝石等产品。其中有部份申请是由巴西的企业提出,有关企业冀通过利用当地天然资源来澳进行加工,以享受CEPA零关税开拓及发展内地市埸。同时,因应本澳业界实际的生产条件,修订了10项食品产品的原产地标准,通过降低原产地标准要求,让企业在生产上较容易符合CEPA规定的条件,有助推动澳门制造业进一步发展。有关产品清单及其原产地标准,可浏览经济局网页(http://www.economia.gov.mo/zh_TW/web/public/pg_cepa_tig?_refresh=true )。

自2017年7月1日起,本澳累计共有1,527项产品可享CEPA零关税优惠。零关税优惠措施让本地制造产品进入内地提升了价格竞争力,促进澳门产品营销内地。

CEPA货物贸易实施踏入今年已达第十四个年头,自2004年起实施至今年5月,累计出口货值8.01亿澳门元,豁免税款5,847万澳门元,经济局签发3,837份CEPA原产地证书。今年1至5月,共签发153份CEPA原产地证书,与去年同期比较增长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