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存凭有理活动月底结束 保留诚信店发票即可参加抽奖 

09.06.2017  23:42

消费者委员会举办的“存凭有理 - 2017”抽奖活动於本月三十日结束登记,持有活动举行期间由“诚信店”发出的消费凭证,消费者登记後将可参加抽奖,有机会获得现金奖或“诚信店”特别版电子货币储值咭。

存凭有理 - 2017”於5月1日开始进行登记,凡於活动结束前年满十五岁的本澳居民,持活动举行期间由“诚信店”发出,消费金额满50元的发票、单据等消费凭证,填妥基本个人资料即可参加抽奖。

消费者可选择下载“诚信店”手机应用程式进行电子登记,亦可将消费凭证副本投入消委会位於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地下,或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一楼办事处摆放的登记箱内。消委会提醒持有由“诚信店”发出的消费凭证,如仍未登记的消费者,尽快登记把握抽奖机会。活动奖品包括头奖2,000元(一名)、二奖1,500元(两名)、三奖1,000元(三名)的现金劵,另设五十个安慰奖,各得内附100元的“诚信店”特别版电子货币储值咭乙张。

消委会连续第四年举办“存凭有理”活动,参加人数每年均有增加,最高记录有三千人次参加了该活动,反映消委会在培养消费者索取与保留消费凭证的习惯已渐见成效,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消费记得留发票 保障权益好重要”。

今年共有一千两百间包括超市、食肆、衣饰等行业的“诚信店”商号参与“存凭有理-2017”活动,履行“诚信店”为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的责任。消委会呼吁本澳各商号主动向消费者提供消费凭证,发挥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精神。

有兴趣参加“存凭有理 - 2017”人士可登入消委会网页(www.consumer.gov.mo)查阅活动详情及“诚信店”名单。

 消委会查询电话: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