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为第六届立法会选举日 

14.03.2017  02:35

今(13)日出版的《澳门特区公报》,行政长官透过第50/2017号行政命令,订定2017年9月17日为立法会选举日。

行政长官亦透过第49/2017号行政长官批示,订定各候选名单在2017年立法会选举的开支限额为MOP3,549,622.00(澳门币三佰五十四万九千六百二十二元)。

上述开支限额是经过分析过往情况及去年谘询的意见,经修改《立法会选举法》而订定。按照法律规定,以最接近批示日期公布的澳门特区人口估计、选民登记册所登载的人数及经济发展状况等数据为基础,并须低於澳门特区近十年的总预算中总收入平均数的0.004%。

选举程序正式开始, 3 16 日起可索取组织提名委员会表格

随着第六届立法会选举日已经订定,选举程序正式开始,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正陆续开展一系列选务及宣传工作。

按照《立法会选举法》规定,在直接选举中只有政治社团及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出候选名单,间接选举中只有提名委员会有权提出候选名单。

直接选举方面,每一提名委员会须由最少300及最多500名被登载於本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自然人选民登记册的选民组成。间接选举方面,每一提名委员会须最少由该选举组别被登载於本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法人选民登记册的法人总数的20%组成,如以该百分率计算所得数字并非整数,则以上一个较小的整数为准。

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人士可於3月16日(周四)起,前往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楼地下索取,或透过选举网站www.eal.gov.mo下载《组织提名委员会确认申请》表格,提出合法存在证明的申请,并须於6月20日或之前,将表格送交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以确认其合法存在。

此外,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将於4月初举办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向有意参选的组织和人士介绍参选流程,具体日期及安排将於稍後公布。

截至 2016年年底,本澳的自然人选民数字为 307,020人,与截至 2012 年年底的选民人数(277,153人)比较,增加 29,867人(10.78%)。法人选民方面则维持 858 个。

详情请阅览选举网页www.eal.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