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调查补习社新学年报名手续 如未有提供招生章程易生消费争议 

03.08.2017  17:16

消费者委员会调查私立补充教学辅助中心(下称补习社)新学年报读及留位的手续,调查发现约三份之一受访的补习社没有提供招生章程供消费者,能够让消费者事前更清楚知悉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消委会建议补习社应制定相关的运作规章,避免双方因口头交易发生消费争议。

根据资料,本澳补习社具备牌照的已接近300间,反映消费者对该类服务有一定的需求,为了解补习社在新学年的报读及留位的手续,消委会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情况,让家长为子女选择补习社时有所依据。

建议补习社制定详细章程

调查发现受访大部份补习社都有向消费者提供招生章程,但仍有约三成数量的补习社没有这种做法,只以口头方式回答消费者查询报名手续、收费标准等问题。消委会指出,招生章程能够事先确定消费双方的权利和责任,亦是发生争拗时其中解决争议的重要凭证,尤其这次的调查就发现,不同的补习社在退款、新学期为补习生保留名额都有不同的规定和做法,消委会建议补习社应加强资讯的透明度,制定包括服务範围及时间、收费及退款的方式及标准,以至是否有强制参加暑假期间举办的补习班,才会为报读新学期的学生预留名额等的详细章程,给予消费者更好的保障。

关於补习社新学年报读及留位手续的问卷调查报告已刊登於第287期的《澳门消费》。

瓶装饮用水抽查报告全部样本合格

消委会与民政总署食品安全中心进行年度恒常合作,抽查30款瓶装饮用水的品质,全部样本符合检测标准的要求,详细资料载於新一期《澳门消费》。

报导消委会推广“诚信店”工作

消委会早前推行了多项与“诚信店”优质标志计划有关的工作,包括参加在福建泉州举行的“活力澳门推广周”向当地居民宣传“诚信店”标志,以及於六月实行“诚信店”的“旅游服务行业(外游团)”行业守则,有关活动及该守则全文第287期《澳门消费》有详细报导。

市民现可於高士德大马路26号何鸿燊夫人大厦,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1楼M区消委会专区、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文化局属下各公共图书馆、八角亭图书馆及澳门文化广场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87期,消费者亦可以利用消委会网站(www.consumer.gov.mo),以及消委会微信(WeChat)号浏览有关的内容。

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消委会热线8988 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