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署持续跟进药房疑售水浸奶粉事件 著令销毁问题食品

04.10.2017  12:08

民政总署持续跟进一宗药房出售怀疑水浸的婴儿奶粉事件,除要求商户停止供应及回收受水浸的婴儿奶粉外,亦已协助完成问题奶粉的销毁工作,防止事件扩大。

自接获卫生局通报后,民署食安中心即时联络供应商宏伟行并保持紧密联系,要求将问题货品封存防止流出市面,以及跟进涉事奶粉的分销及回收情况,供应商亦配合民署的调查工作。基于问题奶粉的回收数量和涉案场所增加,民署今(九月三十日)再派员前往供应商,监督下游商户的回收及协助销毁问题产品的工作,至今已协助完成销毁约一千五百罐问题奶粉,曾出售问题奶粉的药房则包括:

1. 康达药房 (凼仔布拉干萨街271号美景花园地下BP座)

2. 宏兴药房 (澳门渡船街16号A地下)

3. 艺丰药房 (澳门连胜马路121-A号地下)

4. 景丰药房 (澳门涌河新街108号海滨花园第九座地下A舖)

5. 康仁药房(宝翠店) (澳门海湾南街157号宝翠花园利辉阁地下B座)

6. 运丰药房(佑汉店) (澳门佑汉新村第一街76号吉祥楼第四期第四座地下C座)

7. 康仁药房(百利宝店) (凼仔孙逸仙博士大马路99号百利宝花园地下B座)

民署会持续跟进及追查事件的发展,食安中心强调受水浸影响的婴儿配方奶粉存有食用风险,对市民健康构成威胁,可触犯《食品安全法》,当局会就相关行为依法检控。此外,食安中心亦提醒食品业界及市民,如有人以低于合理价格兜售或提供受水浸污染的食品,应当拒绝购买或接收,并可致电民署食安专线2833 8181举报。